继续再教育个税扣除400元是指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期间,每月可享受400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优惠,同一学历(学位)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这一政策旨在鼓励终身学习,减轻纳税人教育支出的税收负担,同时明确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另享3600元/年的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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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范围与标准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如自考、成考、远程教育等)按月扣除400元,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需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按证书取得年度一次性扣除3600元。两者可叠加享受,例如同年符合条件者最高可扣除8400元(4800+3600)。 -
适用条件与限制
仅限中国境内教育机构或认证的资格,境外教育及证书不适用。自学考试需建立考籍档案,非全日制教育(如夜大、函授)凭学籍也可扣除。休学、寒暑假期间扣除期限连续计算,但总时长不超过48个月。 -
申报操作要点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时需提供学籍信息或证书编号,学历教育可选择由本人或父母(本科及以下)扣除,职业资格仅限本人申报。留存证书备查,漏报可在汇算清缴时补办。
提示:及时核对教育阶段与证书有效性,避免重复或超期申报。政策动态可通过税务部门官方渠道查询,合理规划可最大化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