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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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员应符合与申报职称相应的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评审条件 。评审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1〕27号)文件。评审条件中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著作条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合并为成果多选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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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中、初级职称人员 :满足业绩成果条件中两项,可视为具备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著作条件;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满足部分但未完全满足(指数量上)论文、著作条件的,在达到评审条件中业绩成果条件的基础上,再同时满足其他业绩成果条件1项,可视为具备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著作条件。同一个业绩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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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获得与所申报专业相关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在申报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时,可视为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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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条件 :申报人员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诚实守信,竭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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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资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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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工程师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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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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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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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工程师 :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具备指导、培养高级工程师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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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 :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中业绩突出,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并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学术技术水平较高;具备指导、培养工程师的能力。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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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诚实守信,竭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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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申报情形 :包括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且仍在记录期限的专业技术人员等。
建议申报人员仔细阅读相关文件,确保符合所有申报条件,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