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 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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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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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退休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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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专业技术人员。
- 基本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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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护中国***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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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内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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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 学历资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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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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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取得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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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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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博士学位(含双硕士)后,取得农艺(畜牧、兽医)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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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取得农艺(畜牧、兽医)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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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艺(畜牧、兽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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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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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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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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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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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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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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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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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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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毕业或取得同等学力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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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按规定在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内达到相应学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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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内,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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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中的农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农业技术人员,均可以申报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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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申报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职称。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申报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职业道德,以承担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建议申报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具体条件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