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公文文种标识需在公文开头明确标注,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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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种标识位置
文种名称需在公文首页左上角顶格书写,后跟发文机关全称、发文字号及日期,最后标注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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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种分类示例
常见文种包括公告、通知、函、报告、决议、决定、议案、函件等,需根据具体内容选择对应文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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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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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种名称需使用 仿宋体 ,字号与发文字号一致(如3号仿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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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标注保密等级或紧急程度,可在文种前加“(秘密)”“(紧急)”等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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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除党政机关外,其他类型公文(如企业文件)的文种标识可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