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公文份号的编写需遵循以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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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要求
份号应使用 6位阿拉伯数字 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例如“0001”“000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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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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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份号为一位数(如1),需 补零 为两位数形式(即“01”),以避免混淆或误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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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多位数份号(如10、25),则后续编号需延续同一位数规则(如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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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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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号仅适用于 涉密公文 ,普通公文无需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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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份号中连续多个位置为0,需用“0”补全(如“0005”而非“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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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
若一份涉密公文为第1份,则完整标注为“ 01 ”;若为第10份,则标注为“ 10 ”,以此类推。
注意 :若未标注份号,公文仍需在版心左上角顶格标注 发文机关标志 和 发文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