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公文写作标准,公文字号的标准及格式要求如下:
一、公文字号组成
公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三部分组成,具体格式为: $$\text{发文机关代字} + \text{年份} + \text{发文顺序号}$$
例如: 国发〔2024〕1号
二、各部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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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代字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文件”二字组成,如国务院文件为“国发”,地方机关为“XX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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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全称标注(如2024年),用六角括号“〔〕”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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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顺序号
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三、排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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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编排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二行,居中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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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与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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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二号小标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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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三号仿宋(或黑体、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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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部分:三号仿宋GB-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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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距与页边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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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距:固定值28磅(特殊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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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边距:上3.7厘米、下3.5厘米、左2.8厘米、右2.6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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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示例
完整公文文号 :
国务院关于2024年经济工作的决定
发文机关代字:国发
年份:2024
发文顺序号:1
格式显示 :国发〔2024〕1号
五、注意事项
- 格式调整 :特定情况可调整行距、字距,但需保持版心22行×28字的标准。- 印章与落款 :成文日期右空四字,署发文单位及日期,印章置于右侧。以上标准综合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及近年公文写作规范,实际应用中需根据具体文件类型和单位要求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