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在申报高级职称时,需要满足一定的继续教育学分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 年度总学分要求 :
- 年度总学分为25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分,剩余学分由Ⅱ类学分补足。
- 正高级职称的学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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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取得副高级职称以来,累计完成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25分、Ⅱ类学分50分以上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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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取得副高级职称以来,累计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分75分以上学分。
- 其他学分获取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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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当年累计学习时间满3个月,经相关考核合格,视为完成当年继续医学教育25学分;不足3个月,按每6小时授予1学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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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实践活动:按参加者每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3小时授予1学分计算,每年最多不超过15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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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令性医疗卫生任务:当年累计时间满3个月,视为完成当年继续医学教育25学分;不足3个月,按每6小时授予1学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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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计划的自学:用人单位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学习情况、学习成效等可验证因素,综合评估后授予相应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10学分。
综上所述,医务人员在申报高级职称时,需要确保年度总学分达到25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分,剩余学分由Ⅱ类学分补足。此外,还需满足其他相关条件,如参与继续医学教育实践活动、政府指令性医疗卫生任务、有计划的自学等,以获取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