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断了三年是否可以补缴, 取决于具体情况 。以下是补缴的相关信息:
- 非京籍参保人员 :
- 除“单位应缴未缴”这一原因外,一律不能补缴社保,中断后也不能以个人名义委托机构缴纳社保费用。
- 北京市城镇户口参保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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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断保3个月内,个人委托当地的市级人才服务中心或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代为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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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补缴1992年10月至2018年7月之间的社保,2018年7月后的社保不予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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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保超过3个月即使转到人才或职介,医疗保险也会有6个月的医疗观察期,6个月缴费期间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是转由单位继续缴纳的,没有医疗观察期。
- 用人单位原因 :
- 如果社保断缴是由于用人单位原因,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办理补缴业务。
- 个人原因 :
- 如果社保断缴是由于个人原因(如辞职、换工作等),个人是无法办理补缴的。
- 补缴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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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保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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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断保时间过长,需要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交的事实及理由,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 补缴方式 :
- 部分情况下,可以通过网上申请补缴社保,但补缴超三个月以上只能零星办理,补缴三个月以内可以支持批量办理。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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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社保断缴是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建议尽快联系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了解并办理补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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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社保断缴是由于个人原因,且断缴时间较长,可能需要通过单位出具书面申请来办理补缴,或者咨询当地社保局了解是否有其他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