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12年退伍军人(士官)的安置工作主要分为以下三类,具体安排需结合个人表现和地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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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安排工作(安置地人民政府)
服役满12年的士官退役后,由安置地政府统筹安排工作,主要分配到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具体岗位包括工勤技能岗、专业技术岗等。选岗方式采用赋分制,综合评估服役表现、专长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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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勤岗位
多数退役士官安置在党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如公安局后勤中心、环保局等),使用事业编制,按工勤等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晋升。部分单位支持工勤人员竞聘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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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就业与创业支持
政府提供职业介绍、专场招聘会等扶持,鼓励自主就业或创业。自主创业可获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但需自行承担市场风险。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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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工作不区分军官与士官,均按工人身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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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政策可能影响具体岗位选择,退役士兵可结合家乡需求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