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补助领取流程及标准如下:
一、领取条件
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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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需在部队停止供给关系后,至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工作介绍信前处于待安置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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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个人原因导致接收单位未按时安排上岗的,可享受政府补助。
二、领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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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携带身份证、退伍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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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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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地部门审核材料后,补助资金将发放至指定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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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与当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度同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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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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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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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政府发放的补助标准为: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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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接收单位未按时安排上岗,从政府开具介绍信次月起,按接收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的80%发放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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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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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金额以安置地政策为准,建议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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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按时上岗,需自行承担后续生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