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退役军人优待证的办理涉及以下部门及流程:
一、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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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优待证由 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 统一制发,负责接收、保管和移交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并指导优待证的管理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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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退役军人服务站
具体办理通常在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如大雁塔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二楼的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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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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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白底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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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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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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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现役证书或能证明入伍和退役时间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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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表格
在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填写《退役军人优待证事项办理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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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制证
- 信息录入退役军人事务综合管理平台并审核通过后,约30个工作日下发优待证。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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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银行 :优待证以银行卡为载体,需在退役军人事务部确定的合作银行办理相关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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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范围 :优待证是享受优待服务的凭证,而非通行证或特权证,不可用于乘坐飞机、高铁等场景。
如需具体咨询,可拨打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如八步区0774-5283610)或街道退役站电话(如城东街道0774-5669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