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时,户口本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含户籍地址和公章页)与本人页,且两页需复印在同一张纸上。这是全国婚姻登记的统一要求,确保户籍信息完整性和真实性,避免因材料不全影响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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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与本人页缺一不可
户口本首页包含户号、户籍地址及公安机关公章,是证明户籍合法性的核心;本人页则显示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两者共同构成完整的户籍证明,缺一不可。 -
复印格式要求
需将首页和本人页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避免分页。若为集体户口,本人页需包含户籍地址或加盖派出所公章,否则需额外提供户籍证明。 -
特殊情况处理
若户口本遗失或信息不一致,需先到派出所补办或更新。部分省份允许跨省通办,但需额外提供居住证,且仍需按上述要求复印户口本。 -
复印件与原件配合使用
仅凭复印件无法单独办理结婚登记,必须同时携带户口本原件供核验。复印件需清晰、无涂改,否则可能被要求重新提交。
提前核对户口本信息(如婚姻状况栏是否更新),确保材料符合要求,可大幅提升办理效率。若为再婚或复婚,还需额外准备离婚或配偶死亡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