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放的钱主要包括生活补助、抚恤金、优待金、安置补助、教育培训补贴等专项经费,旨在保障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医疗、住房、就业等权益。以下是具体分类和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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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补助类
- 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为全区企业军转干部发放生活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 在乡复员军人补助: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不同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按年发放补助,2024年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26761元。
-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补助:2024年提至每人每年不低于9828元,中央财政按地区差异分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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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优待类
- 残疾军人抚恤金:根据伤残等级发放,2024年一级因战伤残军人年标准达133080元。
- 烈属定期抚恤金:烈士遗属年标准为41856元,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分别为34956元、31968元。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城乡统一标准,每户每年不少于12000元,艰苦地区服役或大学生兵家庭可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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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与就业支持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地方财政根据服役年限发放经济补助,并可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 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为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发放待岗期间生活补贴及代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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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保障
- 分散供养残疾军人购房补助:1至4级残疾退役士兵可申请购(建)房专项补助。
- 离退休人员经费:涵盖军队移交干部的离退休费、医疗费及家属补助。
提示:具体发放标准和流程因地而异,建议通过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官网查询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