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档案原则上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根据当地政策转回原籍人才中心。具体去向需结合服务协议、地方规定及个人就业状态综合确定,核心原则是确保档案连续管理、便于后续就业手续办理。
分点说明档案转递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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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优先原则
多数省份规定档案由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人社部门下属机构(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接收,便于计算基层工作年限、职称评定等。 -
户籍地转回选项
若服务期满未落实就业,或当地无明确接收单位,档案可申请转回原户籍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保留“三支一扶”服务经历记录。 -
特殊情况处理
- 考编/升学成功:档案直接调往录用单位或院校;
- 自主择业:需主动提供新单位调档函,否则默认按前两项原则流转。
提示: 建议服务期满前3个月主动联系当地人社部门确认流程,避免因转递延误影响工龄认定或政审。档案转递后务必保存《报到证》或接收回执作为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