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职职务或职称
事业编人员职务的填写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结合岗位类型和单位要求进行规范填写,具体规则如下:
一、职务分类与填写原则
-
职务与岗位对应
职务应与所在岗位的行政职责相符,例如教师岗位填写“教师”或职称(如“副教授”);管理岗位填写“科员”“主任”等行政级别。
-
职称优先于职务
若个人拥有职称且职称等级高于现任职务,应优先填写职称(如“高级经济师”优于“科员”)。
-
无职务或职称
未就业、待聘或未取得职称者填写“无”。
二、不同类型人员的填写规范
-
在职人员
填写当前行政职务(如科员、科长)或专业技术职称(如中级会计师、工程师)。
-
应届毕业生/未就业人员
无职务则填“无”,有职称则填职称(如“应届毕业生”“初级会计师”)。
-
领导岗位
事业单位领导需填写行政级别(如正处、副处),一般干部填写管理岗位等级(如管理七级、八级)。
-
工勤技能岗位
按工种填写(如司机、电工),不填写行政职务。
三、注意事项
-
保持信息一致 :职务需与单位人事档案中的记录完全一致,避免因信息差异影响入职流程。
-
特殊岗位处理 :若岗位性质特殊(如科研岗位、临时项目),需根据单位具体要求填写。
-
多职情况选择 :若同时具备职务和职称,可按从高到低顺序填写,或遵循单位规定。
建议填写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中的说明,若对职务分类有疑问,可咨询单位人事部门以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