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职务填写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规则如下:
一、填写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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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填写当前行政职务(如科员、科长等),若职称高于职务则填写职称(如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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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无职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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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职称的填写职称(如会计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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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职称或职务的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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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
如教师、医生等,填写对应专业技术职务(如副教授、主任医师)。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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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与职称区分 :职务为行政岗位名称(如部门主管),职称为专业技术资格(如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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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职务处理 :可按从高到低顺序填写,或遵循单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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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情况 :咨询人事部门或上级领导确认。
三、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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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科员:填写“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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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填写“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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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无职称:填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