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丢失后,需立即登报挂失并联系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补办,核心流程包括刊登声明、提交申请表、审核公示、领取新表。 补办时需注意不同学校的具体要求,部分院校可能要求附加身份证或成绩单等材料,且补办表会标注“补办件”以区别于原件。
补办流程通常分为四步:在市级以上报纸刊登包含姓名、毕业院校及推荐表编号的遗失声明;携带报纸原件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填写补办申请表,部分院校需先经院系审核(如三江学院要求学院审批申请表);学校审核通过后会在官网公示3-7个工作日(江苏地区需5天,福建院校需3天);公示无异议后可领取新表,补办表可能注明“原件遗失”字样。若推荐表信息有误或破损,需提交原表及情况说明,破损严重按遗失处理。
关键注意事项包括:推荐表原件仅一份,求职时应先使用复印件;谎报遗失可能被纪律处分;江苏地区推荐表需通过省就业网联盟注册打印。建议提前联系学校确认流程差异,例如福建中医药大学要求辅导员核实遗失说明,而部分院校需固定时间办理(如每周二受理申请)。
及时补办并规范使用复印件可避免影响就业流程,建议妥善保管补办件并留存电子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