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休学所需的证明文件需根据休学原因准备,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基本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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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
需包含休学原因(如疾病、家庭经济困难、不可抗力等)、休学起止时间、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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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证明
包括在校证明、成绩单、学生证等,用于确认学生学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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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证明
因病休学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及医疗费用单据。
二、特殊原因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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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提供家庭收入证明、低保证明、房产证明等,用于证明经济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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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
若休学原因涉及心理问题(如情绪障碍)、家庭变故等,需提交公安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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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证明材料
- 参加学术活动需提供活动邀请函;社会实践需提供活动组织方证明;出国交流需提供护照、留学签证等。
三、办理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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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学生或监护人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及所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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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核
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签署《休学审批表》并报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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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学生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办理休学手续。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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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学期间学籍保留,复学时需提供康复证明或复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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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具体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学校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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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证明需包含医院盖章和医生签字。
以上材料需根据实际情况准备,确保材料真实有效,避免影响休学审批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