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可以同时担任法务,但需符合执业规范并避免利益冲突。关键在于区分专职与兼职律师的身份限制,以及确保法律服务不违反《律师法》对同一案件双方代理的禁止性规定。企业常通过“外聘律师+内部法务”模式兼顾专业性与效率,而律师个人需注意执业机构备案和报酬收取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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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禁止利益冲突代理
根据《律师法》第三十九条,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但未禁止同一律所的不同律师代理争议双方。若律师兼任法务,需确保不涉及利益冲突,例如避免同时代理公司及其竞争对手的诉讼。 -
专职律师的兼职限制
专职律师通常不得在其他机构兼职,但可通过律所与企业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的形式合规提供服务。报酬需由律所统一收取,避免“私自接案”风险。例外情况下,高校或科研机构的法学工作者可申请兼职律师资格。 -
企业法务与律师的协同价值
法务侧重企业内部合规与风险管理,律师则擅长诉讼和专项法律服务。律师兼任法务时,可结合外部视角与内部需求,但需明确职责边界,例如不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决策。 -
违规风险与后果
律师若以员工身份直接受雇于企业并代理诉讼,可能被认定为“私自执业”,面临警告、罚款甚至吊销执照的处罚。裁判文书公开化更易暴露此类违规行为。
提示:律师兼任法务需提前与律所、企业协商合规路径,优先采用顾问合同模式,并定期审查利益冲突。企业应建立法务与外聘律师的分工机制,以最大化法律资源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