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设备开票属于增值税发票中的"货物销售"类别,具体归类为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税收分类编码为109025105)。关键点包括:适用13%增值税率、需明确填写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等核心信息、若为二手设备交易可简易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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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分类依据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通用设备指具有广泛适用性的机械、电器等生产工具(如机床、发电机),属于有形动产范畴。税务机关要求开具发票时必须选择对应的税收分类编码,金属加工设备通常归入"109"开头的编码段。 -
开票必备要素
- 必须注明设备全称(如"立式数控车床-CK6150")
- 区分新设备(13%税率)与二手设备(3%减按2%征收)
- 若设备含安装服务,需分项列明货物与劳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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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处理
- 进口设备需额外提供海关缴款书复印件
- 融资租赁设备按"现代服务-租赁服务"开票
- 维修保养服务应单独开具"劳务"类发票
企业开票时建议通过税务系统智能赋码功能核对编码,跨省销售需在备注栏注明运输方式。保存好购销合同作为开票依据可降低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