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定向师范生毕业后有编制,但需满足定向协议要求(如履约任教满5年以上)且通过综合考核。 该计划属于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项目,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模式,学生入学前需与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及学校签订协议,确保毕业后到指定乡村学校任教并纳入编制管理。
-
编制保障机制
定向师范生毕业后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分配至乡村学校,确保有编有岗。就业安排以综合成绩(院校考核30%+教师资格考试30%+定向招聘考试40%)为排名依据,优先选择空编岗位。若协议期内未违约(如任教满5年),编制将长期有效。 -
报考与录取条件
仅限户籍在江苏省定向招生县(市、区)的考生报考,需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志愿。录取后签订三方协议,明确服务期限和违约责任。2025年培养院校包括江苏师范大学等11所本科院校,计划招生人数以当年省教育厅文件为准。 -
费用与服务期
就读期间学费、住宿费与其他学生相同,部分符合条件者就业后可申请学费返还。服务期至少5年,期间不得报考全日制研究生(“农村硕士”计划除外)或离职,否则需退还费用并支付违约金(约1.5倍生均拨款费用)。 -
违约后果
未履约或服务期不足将面临信用记录影响、编制取消、高额赔偿及5年内禁止考编或考研等限制。协议明确要求“扎根乡村”,流动仅限同一县区内调配。
提示:定向师范生是“编制兜底”的特殊通道,适合愿意长期服务乡村教育者。报考前务必确认户籍地招生计划及协议细则,权衡职业稳定性与个人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