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去世后,其遗属通常有权申领丧葬费。根据现行政策,丧葬费与抚恤金属于不同性质的待遇,前者用于补贴殡葬支出,后者为遗属生活保障,二者可同时申领。但需注意特定情形下可能丧失领取资格,如未按规定火葬、服刑期间死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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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与覆盖范围
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或遗属抚恤金领取者,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其家属可依据《社会保险法》申请丧葬补助金。标准通常按死亡时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部分地区可能参考职工平均工资的倍数(如4个月)。 -
申领条件与例外情形
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死者需为参保人员或符合遗属待遇资格;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等)提出申请;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例外情况包括:未按规定火葬(少数民族等特殊情形除外)、服刑期间死亡、被认定为犯罪致死等,此类情况可能无法领取。 -
办理流程与注意事项
家属需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丧葬费将一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若同时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条件,需选择其一申领。关键提示:各地政策细节(如计算标准、材料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若遇到发放延迟或资格争议,可寻求法律协助以维护权益。及时了解政策动态,确保合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