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丧葬费通常由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领取;若无直系亲属,可由实际承担丧葬事宜的非亲属或机构凭相关证明申领。 关键点包括:法定继承人优先、非亲属需提供费用凭证、部分地区允许委托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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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优先领取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合称遗属待遇)的领取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位)。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可由兄弟姐妹等第二顺位继承人申领。若存在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则按约定执行。 -
非亲属或机构申领条件
若老人无亲属,由养老院、社区或其他单位办理丧葬事宜的,需提供火化证明、费用支出凭证等材料,经审核后丧葬费可发放至经办方账户。部分地区(如吴中区)明确允许此类情况,但需承诺资金用途合规。 -
委托代办与材料要求
亲属无法亲自办理时,可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交委托书、双方身份证件及关系证明。材料通常包括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银行卡信息等,具体以当地社保部门要求为准。 -
特殊情况处理
孤寡老人或无人认领遗体,丧葬费可能由财政承担或由殡葬机构垫付。若存在争议(如多人主张继承权),需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法院可能参照《民法典》继承规则裁定。
总结:丧葬费领取以法定继承顺序为基础,兼顾实际承担者权益。建议提前了解当地政策,备齐材料,避免纠纷。涉及复杂情况时,可咨询社保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