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及最新政策,2002年遗失的普通话证书补办方式如下:
一、补办条件
若在证书遗失前2年内已参加过普通话测试,可申请补办;若超过2年,则需重新参加测试。
二、补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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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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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考生:向学校教务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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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测试机构考生:向原测试报名点或当地语言文字部门开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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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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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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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文件(如学校证明、测试机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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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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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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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材料提交至原测试报名点或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如省教育厅语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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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部门审核后,纸质证书需在成绩发布后1年内补办,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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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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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证书补办需缴纳工本费,具体费用以当地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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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重新考试,需按当年考试流程重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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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直接使用查询结果。
建议优先联系原测试机构或省级语言文字部门,确认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