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支一扶”失业金领取条件,综合相关政策和规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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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需满足“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单位和个人已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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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包括被单位辞退、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破产等非主动离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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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登记与求职意愿
需依法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接受职业培训或介绍。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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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年龄要求
需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且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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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具体金额和领取期限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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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服务期满直接领取6个月失业金(如上一单位月平均工资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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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可能按缴费年限递减比例发放(如满10年后每月领取标准为初始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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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保障
若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80%发放。
三、申请流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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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资格 :核实服务期满且缴费满1年,确认非主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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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登记 :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申领失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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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政策 :不同地区标准差异较大,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就业局或社保部门,确认具体金额和领取期限。
以上信息综合了失业保险条例及“三支一扶”专项政策,具体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