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自然年累计10天
育儿假的具体规定因地区而异,但综合全国范围内的政策,主要存在以下特点:
一、基本天数与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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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0天
多数地区规定育儿假为每年累计10天,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自然年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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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周岁累计
若子女未满3周岁,父母每年可累计享受10天育儿假,生育多子女的假期不叠加。
二、假期性质与时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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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含法定节假日与休息日
育儿假仅限工作日,需从当年自然年度内扣除108天(365天/年 - 10天)后计算可用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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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次与集中休假
家长可根据需求选择一次性休完或分多次休假,但需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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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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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明确父母双方每年各享10天育儿假,不折算,生育多子女不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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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0-6岁孩子父母每年各享10天育儿假,同样不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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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未明确是否包含法定假日,但提到“每年10天”可能按自然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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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育儿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且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降低工资或辞退。
四、法律依据
我国现行法律中,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首次提出父母育儿假概念,但具体实施以各地政策为准。建议用人单位参考当地最新条例(如《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若需进一步确认具体操作,建议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人力资源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