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米厢式货车拉6.5吨属于严重超载行为。根据国家标准,此类货车通常核载质量不超过4.5吨(含车身自重),实际载货量一般仅限2.5吨左右。若车货总重达6.5吨,已远超二轴货车18吨的总质量限值,且超载比例可能超过100%,将面临扣6分、罚款2000元等处罚。
二轴货车的车货总质量上限为18吨,但4.2米厢式货车作为轻型载货汽车,其核定载质量通常由行驶证标注,多数情况下不超过4.5吨。若车身自重约2-3吨,实际载货量仅允许1.5-2.5吨。拉6.5吨货物时,即使扣除自重,仍远超核载标准。超载不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还可能因“车货总质量超限”触发《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规定》的处罚条款。
超载危害包括增加刹车距离、导致轮胎爆裂、加速零部件损耗,且事故风险显著上升。根据案例,超载100%以上的货车一旦被查获,除罚款扣分外,车辆可能被暂扣,源头企业还会被追责。超载车辆无法享受“绿色通道”免通行费政策,运输成本反而更高。
货运司机应严格核对行驶证上的核载质量,通过合理配载或分批次运输避免超载。企业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利用称重设备提前检测货物重量。若必须运输不可拆卸的大件货物,需提前向交管部门申请特殊通行许可。安全合规运输既是对道路安全的负责,也能避免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