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主提取,政府监管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简称“安全经费”)的提取和使用规定,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提取范围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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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直接从事高危行业生产活动的企业,包括煤炭、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等12类高危行业,以及电力、冶金、机械制造等9类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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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标准
以企业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基数,采用超额累退方式按月平均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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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1000万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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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1亿元:超部分按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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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亿-10亿元:超部分按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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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亿-50亿元:超部分按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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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0亿元:超部分按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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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取程序与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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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程序
财务部门根据营业收入计算年度预算,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高层审批,逐月提取并确保资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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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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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经费纳入企业年度预算体系,最低比例不得低于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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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分到具体项目时,需在招标文件中单独列支,合同明确支付计划和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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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范围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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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支出
用于购置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检测检验,运行维护,紧急避险装置及职业病防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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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支出
职业病防治相关费用(如检测、体检、治疗等)按《职业病防治法》另行列支,不纳入安全经费。
四、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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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责任
需建立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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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监管
通过财务审计、专项检查及信息披露等方式监督使用情况,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罚。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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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高危企业 :若涉及职业病危害,相关费用需按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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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行业 :如水利工程,需参照专项通知执行。
以上规定综合了《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旨在通过制度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