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生育津贴最新政策明确: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可享受最高178天产假津贴,计算方式为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失业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2025年起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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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条件
- 用人单位需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保也可申领。
- 灵活就业人员自2025年1月起可申请,但需以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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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标准
- 计算公式:
- 产假天数:
- 顺产:178天(含国家98天+广东奖励80天)
- 难产:增加30天
- 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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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流程
- 通过“中山医保”微信公众号、“粤医保”小程序或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需提供《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病历材料、银行账户信息等。
- 用人单位需先行垫付工资,津贴申请有效期为分娩/手术后3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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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差异处理
- 津贴高于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需补发给职工;低于原工资的,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失业人员津贴基数按本市上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提示:政策覆盖范围扩大至灵活就业人员,建议尽早完成生育登记并留存医疗凭证,确保申领流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