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实行
截至2025年4月1日,辽宁省尚未完全实行全口径社平工资计发养老金,但已处于过渡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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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政策背景
根据国家统一安排,全国31个省份自2020年起逐步将养老金计发基数过渡到全口径平均工资(含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截至2023年,全国已有8个省份完成过渡,其余23个省份仍在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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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的过渡进展
- 2023年政策调整 :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529元/月,下限为4106元/月,计发基数为6843元(2022年全口径平均工资)。 - 预测2024年调整 :结合辽宁省近30年平均工资涨幅(6.1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预计2024年将采用全口径平均工资(2023年为82116元)计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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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参保人员的影响
- 养老金计发 :2023年退休人员仍按现行计发基数计算养老金,2024年调整后养老金可能增加。 - 缴费基数 :2023年全省统一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及企业的缴费负担。
总结 :辽宁省正在按计划推进养老金计发基数的过渡,预计2024年全面采用全口径平均工资,但具体实施时间需以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