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办理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生育三胎仍需办理生育登记证(即准生证),但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以下是综合整理的办理指南:
一、办理必要性
生育登记证是生育子女的法定凭证,用于办理户口登记、社保参保、教育入学等事项。三胎政策调整后,办理流程简化为生育前或分娩后三个月内办理,材料要求也有所优化。
二、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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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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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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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检查证明(如B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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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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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子女证明(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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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及子女抚养协议(再婚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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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居委会生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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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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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登录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或官方平台(如“福建幸福家庭”),在线填写申请表并上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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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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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办理 :到女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街道办/乡(镇)计生办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信息并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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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 :需额外提供离婚证、子女抚养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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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证
- 街道办/乡(镇)计生办审核材料,通过后由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登记发证,一般有效期为0.5-1年。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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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生育 :需在居住地办理生育登记,材料需符合居住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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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具体材料要求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建议提前咨询户籍地计生办。
五、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生育登记制度,生育子女需依法办理生育登记证。未办理生育登记证的,不影响生育权益,但可能影响后续服务办理。
以上流程及材料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建议办理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要求,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