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三胎证明办理要求如下:
一、核心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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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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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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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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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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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证明
- 《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孩生育需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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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
- 孩子出生后医院开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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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辅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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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免冠结婚照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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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怀孕诊断证明(需女方户籍地计生部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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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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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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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街道办/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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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需女方户籍地办理怀孕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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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女方需在怀孕3个月至生育前完成申报
三、政策调整说明
自2021年起,我国全面取消生育许可制度,三胎生育无需办理准生证,但需提供上述材料完成生育登记。建议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