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生育三胎无需办理准生证,但需完成生育登记和户口登记。具体手续如下:
一、生育登记(已取消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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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或社区(村)计生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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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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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证件 :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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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证明 :女方孕检报告或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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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离婚证及子女抚养协议(如再婚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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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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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怀孕3个月至生育前,携带材料到户籍地社区(村)或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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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领取生育登记证明,孩子出生后需在30日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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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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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孩子出生后1个月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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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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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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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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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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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孩子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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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2021年起我国全面取消生育登记许可,实行生育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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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再婚家庭需额外提供离婚证及子女抚养证明。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计生部门确认具体流程,避免遗漏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