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办理准生证(生育登记)已取消强制本人到场要求,但需准备齐全材料。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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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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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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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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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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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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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婚育证明(部分地区已取消,可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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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育情况证明(如单位或社区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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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有效照片(如3张小一寸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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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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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本人到场 :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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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孩子未来落户地计生部门
三、法律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生育登记实行自主申报制度,取消强制要求。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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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可能仍需女方婚育证明,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计生部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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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时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避免因信息不全导致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