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第一胎办理准生证需要以下关键材料: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证明。
材料清单
-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相关法律文件(如适用)。
办理流程
- 提交申请: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计生办提交申请。
- 填写表格:领取并填写《生育服务证》申请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 审核与审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若符合条件,将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准生证。
注意事项
- 若女方为流动人口,还需提供现居住地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办理过程中,请提前咨询当地计生部门,确认是否需要额外材料或补充证明。
- 办理时限通常为30天,建议尽早准备材料。
提示
部分地区已取消“准生证”,改为“生育服务证”,具体要求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