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目前原则上不允许生育四胎且无法办理准生证,但符合特殊条件(如子女病残、再婚重组家庭等)可依法申请例外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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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限制:湖南省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一对夫妻可生育三个子女,四胎超出政策范围。2024年衡南县卫健局公开回复称“未放开四胎生育政策”,街道或县级部门无权办理四胎准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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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形:若已生育三孩且有子女经鉴定为残疾(需医学证明),或夫妻为再婚重组家庭(婚前子女不合并计算),可提交材料申请特殊审批。部分案例显示,少数民族或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可能享有政策倾斜,但需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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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后果:超生四胎将面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为当地人均收入的3-6倍,并可能影响医保报销、子女落户等权益。
提示:计划生育四胎的家庭应提前咨询户籍地卫健部门,确认是否符合例外条件,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