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任行政职务的填写需遵循“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三大原则,核心是明确标注所有职务并按主次排序,同时需符合单位或行业规范。例如,某局长兼科长应填写“局长(兼科长)”,突出主要职务并注明兼职,避免模糊表述。若涉及职称评审或干部备案,还需补充兼职时间、届数及是否取酬等细节。
- 真实性优先:如实填写所有兼任职务,不得虚报或遗漏。例如,医院副院长兼科室主任需完整标注,体现管理职责与专业角色的双重身份。
- 主次分明:按职务重要性排序,主要职务在前,兼职在后。如“部门总监(兼项目负责人)”,或根据表格要求选择相关性最高的职务填写。
- 规范表述:使用单位或行业标准名称,避免“负责人”等模糊词汇。公务员系统需严格对应职级(如“县处级正职”),企业人员可参考岗位说明书。
- 特殊场景处理:职称评审中,若行政职务与专业技术职称并存,可并列填写(如“高级工程师/部门经理”);干部备案需额外说明兼职届数、取酬情况等。
提示:定期核对最新政策,如遇多职务交叉或政策变动,建议咨询人事部门以确保合规。清晰的职务填写不仅能反映个人职责,也是职业诚信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