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实际领导职务或最高级别职务
关于“现任行政职务”的填写,需根据个人实际任职情况选择规范表述方式,具体规则如下:
一、填写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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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职务优先
若存在实际领导职务(如局长、科长、股长等),应优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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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层次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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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同时具备多个职务,可填写级别最高、职责最核心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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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领导职务者可填写"无职务"或职业名称(如教师、工程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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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与职务对应
需在职务前完整标注所在单位名称及职务(如XX局科长)。
二、职务分类与填写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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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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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总统、总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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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省长、部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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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处级:县长、局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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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XX省教育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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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领导职务
- 正科、副科、科员等,如调研员、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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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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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主治医师、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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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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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讲师、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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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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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官:上校、少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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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职: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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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填写格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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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表述 :单位+职务名称(如XX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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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层次标注 :使用"职务名称+级别"形式(如科员、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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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职务者 :可填写"职业名称+身份说明"(如教师+讲师)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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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混淆:职务与职称需区分填写(如工程师为专业技术职务,科员为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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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性:同一份文件中职务表述需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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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及时:职务变动后需在1年内更新
若存在疑问,建议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以确保符合具体单位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