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本身不是副省级行政区,但省内部分城市具有副省级行政地位。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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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行政级别
安徽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下辖16个地级行政单位,包括1个副省级城市(合肥市)和15个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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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级城市
安徽省内仅有合肥市为副省级城市,其他城市均为地级市。副省级城市享有一定政策优惠,可发挥区域辐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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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省份副省级城市情况
根据2023年最新数据,全国共有15个副省级市,其中河南省、湖南省、安徽省均未新增副省级城市。
总结 :安徽省整体为省级行政区,仅合肥市为副省级城市,其他城市均为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