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是市纪委监委和市直机关工委双重领导下的纪律检查机构,专责监督市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执行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职能。其核心职责包括案件查处、党纪教育、**受理等,是确保机关单位廉洁高效运转的关键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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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领导机制:作为市纪委监委的派出机构,同时接受市直机关工委领导,形成监督合力。这种架构既保障了纪检工作的独立性,又强化了对机关内部党组织的针对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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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链条监督职能:从日常党纪教育、民主生活会督导,到违纪案件查处、处分执行督查,覆盖事前预防到事后处置全流程。特别注重对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的监督,填补基层监察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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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理中枢作用:统一审理市直机关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提交的案件,确保量纪标准一致。对重大复杂案件可直接审查调查,必要时提请上级纪委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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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权利保障:设立专门渠道受理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既打击违纪行为,也通过申诉机制保护党员合法权益。定期分析**数据,为廉政风险预警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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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专业化:通过培训机关纪委干部、指导换届选举等工作,提升基层纪检力量。典型案例通报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形成常态化震慑。
该单位通过“监督的再监督”定位,推动市直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需要了解具体监督范围或**流程的,可直接咨询当地纪检监察工委公开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