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后不立案,当事人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申请复议、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12389举报平台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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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复议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内向原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申请复议。上级机关需在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
申请立案监督
若复议仍维持不立案决定,当事人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应当立案的,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应在15日内执行。 -
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若认为公安机关存在不作为或违法办案,可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纪检监察机关会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处理。 -
12389举报平台
拨打12389公安机关举报投诉电话或登录平台提交投诉,相关部门会核查处理并反馈结果。
遇到不立案情况,当事人应保留证据材料,理性**,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