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施工单位资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主要分为以下五类,共41条:
一、资质证书管理类
-
无证/超资质承揽工程
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
证书伪造/违规使用
涂改、伪造、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或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
人员资质不全
需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未经过培训、考核即上岗,且情节严重的。
二、资质变更管理类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
三、其他相关行为
- 以欺骗手段获取资质 :如伪造材料骗取资质证书。
注 :
-
选项C(以他人名义投标承揽工程)属于承揽业务不良行为,不属于资质不良行为。
-
选项D(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属于承揽业务不良行为。
以上标准依据2025年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制定,涵盖资质全流程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