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行业类别填写需根据其行政管理职能归入“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大类,具体代码通常为91-93类(如综合事务管理机构为9221)。若涉及专项技术服务(如气象监测、金融监管等),则按实际活动细分至专业技术服务业对应类别。
- 明确单位性质:机关单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行业类别与一般企业不同,需优先匹配公共管理类目。例如街道办事处归入“9221综合事务管理机构”,而非商业或服务业。
- 核心填写依据:以主要业务活动为准。若单位同时承担技术服务(如质检、环境监测),需按实际职能细分至专业技术服务业(如74大类)。
- 避免常见错误:
- 非经营性质单位误填商业代码(如零售业、制造业);
- 混合职能单位未区分主次(如同时管理公共事务和提供技术服务的,以行政管理为主)。
- 动态调整原则:若职能变化(如新增监管职责),需连续一年以上以新职能为主才调整行业类别。
填写时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确保代码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若存在跨领域职能,建议咨询统计或编制部门确认细分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