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辖区办理或跨区迁移
公司变更地址的流程根据是否跨辖区分为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一、同辖区变更地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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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变更申请
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在原注册地工商部门提交,需包含新地址、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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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工商部门审核通过后,会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并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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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变更其他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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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税务、社保等机构需办理地址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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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ICP证等资质证书需在工商变更后同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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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辖区变更地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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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迁出地工商部门申请
提交《企业迁移通知书》、营业执照正副本、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等材料,完成迁出地工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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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商档案转移
迁出地工商部门将企业档案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迁入地工商部门,需填写《企业迁移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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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迁入地办理变更登记
携带《企业迁移通知书》到新注册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填写《变更登记表》,七个工作日后领取新营业执照。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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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变更时限 :需在迁入地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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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更新 :除营业执照外,其他资质证书需在工商变更后30日内办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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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清算 :若涉及注销原税务登记证,需在领取新营业执照后30日内办理注销手续。
四、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变更登记事项需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跨辖区变更需先在迁入地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