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连续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居住证的中断与连续性处理方式如下:
一、连续居住年限的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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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居住时间要求
居住证持有人需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则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后,居住年限自补办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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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时间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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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60天 :若中断时间在60天以内,补办签注后居住年限可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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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60天 :若中断超过60天,需重新计算居住年限,补办签注后不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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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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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中断的处理 :因出差、结婚、生育等合理合法原因中断的,补办签注后居住年限可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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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政策的影响 :居住证中断不影响积分入学、积分入户等政策,但需注意政策对居住年限的累计规则(如上海政策中7年累计计算)。
三、建议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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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签注 :建议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办理签注,避免逾期导致使用功能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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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处理 :若需短期中断(如1-30天),可先办理临时居住登记;若长期中断,需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了解补办流程。
居住证中断10天属于可恢复连续的情况,但需在有效期内补办签注。若超过60天未处理,可能需重新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