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住证过期后需在 居住满1年前1个月内 办理签注,逾期未办理将导致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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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注时间要求
居住证有效期为1年,持有人需在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办理签注,逾期未办理将注销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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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后果
逾期未签注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会中止,补办签注后功能恢复,且居住年限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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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基础材料 :身份证、居住证、合法居所证明(自有住房提供房产证/购房协议,租赁住房提供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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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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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小程序或“天津本地宝”公众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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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材料至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服务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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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居住地址变动,需在变动后7日内办理变更签注。
总结 :建议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内及时办理签注,避免影响正常使用。若逾期,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