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运输规定主要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现行法规,具体要求如下:
一、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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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运输
需经公安部门许可,托运人需提交承运资质、驾驶员资格、运输车辆证明、烟花爆竹购销合同及产品合格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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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运输
本市/县内运输可免办《爆炸物品运输证》,但需凭销售合同或提货单副联,使用符合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并按指定时间和路线运输。
二、车辆与包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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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资质
运输车辆必须通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审核,配备消防器材(如汽车火星熄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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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标准
货物需用苫布严密覆盖,禁止与性质相抵触物品混装,且运输过程中不得载运旅客。
三、押运与安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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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运要求
跨区域运输必须专人押运,本地运输在重大节日或大量运输时也需指定押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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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范
装卸时严禁拖拉、挤压、撞击或抛摔,水上运输需显示危险品标志并配备消防器材。
四、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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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与通报
重大节日或超量运输需提前向公安机关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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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划分
托运、承运单位负责人对运输安全负责,公安、质检等部门协同监管。
以上规定确保烟花爆竹运输过程符合安全标准,降低事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