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颁布时间:2018年1月15日。
规定发布背景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规定主要内容
- 适用范围:该规定适用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
-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 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取得相应行政许可。
- 安全管理制度: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安全设施要求: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的防雷设施和防范静电危害的措施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 安全评价和改进: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在工艺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和扩大生产储存规模投入生产前,应当对企业的总体布局、工艺流程等进行安全评价。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布后,应当进行符合性检查,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 安全资金投入: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应当保证安全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工(库)房改造、重点部位和库房监控等事项所需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 安全警示标志: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的生产区、总仓库区等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规定实施时间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总结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的颁布实施,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对于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该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