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教考试通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笔试科目因地区而异,但主要包含以下三类:
一、笔试科目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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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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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改革、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等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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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四川省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学、教师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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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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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经济、人文、教育技术应用等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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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如四川)侧重教育法、教师法等专业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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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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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考学科确定,如语文、数学、英语等,考查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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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学科基础知识与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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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形式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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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多数地区采用闭卷考试,部分省份可能增加教育技术应用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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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一般以60分为及格线,具体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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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通过笔试者进入面试,主要考核说课、试讲或案例分析等教学能力。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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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无统一大纲,需以报考地教育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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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四川笔试明确包含教育法学(占比大)和教师职业道德,而其他地区可能侧重公共基础知识或学科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