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唱歌即使不直接收取打赏,仍可能构成侵权。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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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性质认定
以流量、关注度或未来商业机会为收益的直播行为,均被认定为商业利用。例如电商直播带货时播放背景音乐、主播通过直播吸引流量等,均属于商业性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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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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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权侵权 :未经授权演唱、吹奏伴奏等行为,直接侵犯词曲著作权人的表演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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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 :通过直播平台传播受版权保护的音乐作品,即使未直接收费,也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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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形
仅作为非营利性个人娱乐且未向公众收费的行为,可能不构成侵权。但此类情形需严格区分“非商业性”与“非营利性”,例如直播平台因流量变现仍属商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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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与主播责任
直播平台作为商业运营方,可能承担连带责任。主播需遵守《著作权法》规定,取得授权并支付报酬。
总结 :关闭打赏功能不能免除侵权责任,直播唱歌是否侵权需综合判断行为性质、收益来源及是否获得授权。建议主播选择合法授权的音乐或使用平台提供的免费资源。